注意!晋安开出罚单!这事要小心……
时间:2023-11-15 09:12
晋安人注意了
不按规定在人行道内行走
也可能受到处罚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安大队开出一份公共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一起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该决定书中提及
被处罚人在福飞路(晋安区辖区)
实施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福建省相关法律
决定处以:警告
无论是行人、驾驶非机动车或是驾驶机动车,都属于交通参与者,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是过街闯红灯,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增加了自身出行风险,还会给他人正常出行带来交通隐患。
对于随意横穿马路、翻护栏等严重违法行为,将处以10元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
而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
在此呼吁全体市民
无论是步行还是驾车
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行人走人行道
机动车驾驶员礼让过街行人
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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