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目的
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与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福建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9)《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0)《福建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暂定)
(11)《福州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管理文件等。
工作目的
(1)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非煤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同时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级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乡镇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次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遵循科学原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5)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应急处置
(1)非煤矿山事故救援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分级响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组织专家及时制订或修订科学施救方案,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协调落实队伍、物资、经费、医疗、通信、电力等各种保障措施。组织治安警戒并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2)按照应急救援工作部署和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和各种保障行动: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迅速找到并控制消除事故的危险源,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类型,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组织专业人员加强矿区环境、气体等监测监控,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善后处置
1 .善后处置
宣布应急结束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2 .保险理赔
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3 .调查与评估
事故调查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非煤矿山事故调查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牵
头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查明事故原因,
落实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类似事故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更好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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