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晋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10-12 15:51

  一、编制背景

  为落实福州市“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和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根据《2023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榕委人才〔2023〕3号)、《2023年福建省社会工作人才支持专项工作方案》(闽民社工〔2023〕88号),《2023 年福州市社会工作人才支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榕民〔2023〕227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特制定 2023 年晋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深化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不断畅通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力争2023年实现全区持证社会工作者年度增量超过150人,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2家,乡镇(街道)社工站运营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专业,打造一批星级服务站点。

  三、主要举措

  (一)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1.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有关单位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学科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

  2.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

  3.通过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措施,引导从事社会服务的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落实社区工作者考取社工证专技补贴制度,提高城乡社区工作者持有专业证书比例,力争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有4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专技补贴标准。

  4.加强基层社会工作队伍培养,依托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与高校加深合作,按照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要求,有计划、分领域、系统化开展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培训,继续抓好一线社工以及主管的系统培育,探索督导以及高级社工师培养路径,全面提升基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水平。

  5.建立符合本区需要的社会工作督导和评估队伍培养和使用机制,并培育一支专业督导和评估队伍。

  (二)加强基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

  1.推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站)、社区综合服务站、综治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根据需要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2.推进重点领域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由有关部门推动乡村振兴、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儿童关爱保护以及工会、青少年、妇女、残疾人等领域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三)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

  1.推动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其他类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2.鼓励支持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社会贡献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法参政议政,适当提高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代表的名额比例。

  3.培养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最美社会工作者评选等活动,选树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4.组织开展本领域社会工作典型案例评选、研讨交流活动,对社会工作优秀理论成果、实务经验、服务模式等进行推广,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

  5.发挥高级社会工作师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晋安区社会工作领域政策制定和学术研讨。

  6.建立晋安区社会工作专家库,发挥行业专家的引领作用。

  (四)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路径

  1.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2.完善以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开展星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评选工作,按照“一站一亮点”的要求,因地制宜地探索本土服务品牌。

  3.完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打造服务品牌,提升社会动员效能。

  4.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5.提高社工机构专业化水平,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和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的人员比例作为评估社工机构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考量指标。

  三、进度安排

  (一)研究部署阶段。由区民政局牵头结合本区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进度安排和组织保障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支持,各乡镇(街道)配合参与,按序时推进各项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深入总结落实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做法和经验,对目标任务的达成情况进行跟踪、推动,突出特色亮点,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责、乡镇(街道)社区配合参与、社会力量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支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和慈善资源以支持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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