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佳节将至
许多人喜欢燃放烟花爆竹
以增添节日的气氛
蛇来运转,鸿运新年
近日
晋安区发布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燃放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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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燃放有关事项公告
01 限放品种
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
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茶园街道、王庄街道、象园街道。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鼓岭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群保护范围内。
(三)建(构)筑物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五)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及地下通道。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晋安河以东、福马路以南、长乐中路以西、国货东路以北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王庄街道象园街道范围内,晋安河以东、福马路以南、长乐中路以西、国货东路以北区域为禁放区。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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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晋安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共有6处,销售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
(一)禁止从屋顶、楼道、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二)禁止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行人、车辆、建(构)筑物、在建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
(三)禁止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四)禁止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看护。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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