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能守住自己的底线,沦为金钱的奴隶,为不法商人提供帮助,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现在悔之晚矣……”近日,晋安区某区直单位原四级主任科员吴某某在晋安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声泪俱下。
今年,吴某某因涉嫌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规避招投标制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等问题,被晋安区监委采取留置措施。这是晋安区纪委监委把查办案件作为有力抓手,推进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问题治理的一个缩影。针对这起案件背后暴露出的工程领域招投标腐败易发问题,晋安区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堵塞漏洞、以案促改。
图为晋安区法院旁听庭审现场。
工程领域招投标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晋安区纪委监委通过分析近年来查处的工程领域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紧盯招投标领域权力集中、可暗箱操作环节多、招标投标监管缺位等问题,专题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区发改局及相关20个职能单位对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区65个工程项目招投标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24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0条,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强化过程监管、健全信用体系,进一步重塑招投标领域政治生态、治理生态和行业生态。
与此同时,晋安区纪委监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职能单位紧密联系,建立工作会商、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查处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类型案件14起,追缴各类资金502.2万元。
图为晋安区纪检监察干部在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现场了解情况。
此外,通过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晋安区纪委监委与区委巡察机构、区审计局联动监督,通过巡察报告、审计报告发现6个部门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领域项目跟进不到位造成集体资金流失等问题,督促整改问题12项,采取“专责+专业”的“纪巡审”联动模式实现监督职能优势互补。
既要“当下改”,更要“长久治”。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基础上,晋安区纪委监委推动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深化源头治理,在完善制度规范上发力,在提升监管能力上发力,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程项目投标雷同信息报送与监督等工作机制6项,并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典型问题通报等方式,强化案件警示震慑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力、精准施治,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化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多措并举提升工程领域招投标规范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晋安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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