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通过后可享受对应级别的生活补贴

概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残疾等级、家庭收入、年龄有关联。发放范围和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申请对象

具有我区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享受待遇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95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对象范围: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个人收入,非家庭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8元、107元,非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5元、85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效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申请说明

线下办理:

至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进行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残疾人证
                     4*《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
 

申请流程

线下办理:

 
1、申请与受理
  • 审查标准:

    按照申请材料列表收齐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第二代残疾人证、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 办理结果: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即办事项办理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出具《缺件告知单》或《补正通知单》
2、审查
  • 审查标准:

    乡镇(街道)收集村(社区)报送的申请人材料信息(因其中类别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经济状态需要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行核对,视情况延长审查时间),审核合格后,转报县(市)区残联。 
  • 办理结果:

3、决定
  • 审查标准:

    根据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第二代残疾人证信息,确认申请人材料是否属实。确定符合条件的对象后,和县(市)区残联联合行文通知,然后民政部门进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
  • 办理结果: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流程图预览

线上申请:

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在线申请功能申请两项补贴

 

公示链接:http://www.fzja.gov.cn/xjwz/zwgk/zfxxgkzdgz/shjz/shfl/zdkncjrfl/

申请地址

 线下申请:可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办理

线上申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

联系方式

晋安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591-83640684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常见问题
1、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初审”事项时申请表填写是否能修改?
能。但修改处需要盖手印。
2、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初审”事项时身份证等材料是否有时间限制?
有,需要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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