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工地施工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时间:2024-10-18 12:00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午间、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午间”是指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期间;“夜间”是指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午间、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来源:晋安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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